激励办法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关于本科生学年论文的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2-10-26     作者:     点击:[]

学年论文是本科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实践教学过程。为巩固学生所学知识,培养其分析与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规范论文写作格式,为进一步深化专业学习和做好大学毕业论文奠定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第1-3年级本科生每学期须完成1篇学年论文,并进行成绩评定,全部通过者计2个学分。

第二条 学年论文应体现基础性和前沿性,反映运用所学的学科基础理论与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三条 学年论文选题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选题原则上要求一人一题,具体选题方式可采用以下几种:

(1)由指导教师指定题目,翻译本年度最新发表的研究论文;

(2)学生根据兴趣自主选题,翻译本年度最新发表的研究论文;

(3)学生开展自主创新实验的成果总结。

第四条 写作规范要求

(1)学年论文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封面;中文摘要;中文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并要求按以上次序装订。

(2)学年论文的结构格式及其他要求参照“西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撰写规范”。

第五条 有以下学术不端行为者,学年论文计“零”分:

(1)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2)伪造篡改实验数据;

(3)不正当署名包括无端侵占他人成果,使该署名者不能署名;无功者在作品中“搭便车”。

第六条 学年论文完成后,应分组进行宣讲,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七条 学年论文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5个等级评定,学院对学年论文进行抽查,不合格者重新撰写学年论文。

第八条 学院每学期按照总人数的10%评定优秀学年论文并颁发证书。

第九条 指导教师每指导1篇学年论文计6个学时工作量。

第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