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办法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本科生“立德树人奖”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26     作者: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大力推进本科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弘扬正能量,激励我院本科生全面发展,展现个性,勇于创新,提高综合素养。结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立德树人奖”共设立十大奖项,其中包括创新创业奖、公益达人奖、运动健将奖、魅力无限奖、文艺清新奖、才辩无双奖、勤勉奋进奖、道德风尚奖、活力团队奖、励志青年奖。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学院全日制在读2~4年级本科生。

第三条 申请的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各奖项的具体要求如下:

1.科研能手创新创业奖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善于钻研、勇于创新,积极参与学科竞赛,成绩优异,科研成果突出者。

2.公益达人奖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且表现突出者。

3.运动健将奖 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与各种体育比赛,在校级及以上体育赛事中取得过优异成绩者。

4.道德风尚奖 诚实守信,乐于助人,学风端正,学术品德良好者。

5.励志青年奖 家庭经济困难,但是努力学习,成绩优秀,乐于奉献,自立自强者。

6.魅力无限奖 担任学生干部,深受同学喜爱;策划并组织多次活动,综合能力突出者。

7.文艺清新奖 喜爱文学、艺术创作,在各种公开媒体上多次发表过文章或多次参加文艺活动,表现突出者。

8.才辩无双奖 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较高水平的演讲或辩论才能,积极参加各种赛事且表现突出者。

9.勤勉奋进奖 学习刻苦努力、勤勉奋进,能主动帮助同学,成绩优异者。

10.活力团队奖 团队中的同学团结友爱,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综合表现良好;宿舍精神风貌较佳,舍友和睦融洽,成员积极向上,宿舍卫生综合评比较好。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参评:

1.在校期间受到过各类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在校期间有不诚信行为和作弊行为者。

第五条 符合申请条件的本科生可根据自身条件,参照各类奖项的标准申报相应奖项。各班或团支部也可积极推荐本班的先进人物。

第六条 各奖项于每学年6月份进行评选,每个年级最多评选十项奖励,宁缺毋滥。申请人需递交申请书1份,申请理由(纸质另附)1份,与奖项相关生活照1张。申请人可同时申报多类奖项,但不可兼得。

第七条 获奖者可获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并作为向学校或更高级别奖项推荐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工作程序遵循自下而上、民主评选原则。本奖项由学院团委和学生会具体组织实施,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核查。

学生评议小组应由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代表组成,每年开始评议前将学生评议小组名单全院公示。

评选结果将在化材楼及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五天,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对象。

第九条 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递交申请材料,学生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提出建议名单,各类奖项多余1人申报,排序上报学院。

2.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提名人选,召集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会议,确定获奖者名单,并公示三天。

3.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证书及奖金,获奖人员信息记入学生档案。

4.对于有异议者,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重新进行核查。确有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则取消其获奖资格。由排名第二的递补;若反映情况不属实,则由学院团委书记负责向举报者届时调查结果,评选结果不做更改。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6月起执行,由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